线上股票配资公司 低于市场价买拆迁房?女子86万购房款打水漂,检察官揭套路

“低于市场价买拆迁房,八十几万就能拿下!”一句诱人的承诺,却让王女士80余万购房款“打水漂”。近日,静安区检察院对虚构“低价购房”渠道骗取钱财的倪某某提起公诉,揭开一场以“特殊关系”为饵的购房骗局。
2016年下半年,王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装修的倪某某。倪某某自称因常年为动迁户装修,结识了动迁组“内部人员”,能帮忙以低价购得拆迁安置房。“浦江镇那边市场价早过百万,他说八十多万就能搞定。”王女士回忆。在低价诱惑下,她很快与倪某某达成“购房协议”。
2016年至2018年间,倪某某以“预付房款”“疏通关系费”“公证费”等名义,分多次收取王女士共计80余万元。然而钱款付出后,房子却始终不见踪影。每当王女士催促,倪某某便以“手续复杂”“政策延迟”等借口推托,甚至请朋友共同“演戏”安抚。为取得信任,倪某某还曾带王女士夫妇到浦江镇某小区,指着一户声称:“这就是给你们留的房子。”但当王女士要求查看产权文件时,他却百般推脱,无法出示任何凭证。
心生疑虑的王女士多方打听,找到倪某某口中的“动迁组工作人员潘某某”,才发现对方并非动迁组人员,也从未承诺帮忙购房或收取费用。至此,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。2019年,在多次追讨下,倪某某仅归还30万元后便失联。王女士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,倪某某很快到案。
2025年8月,案件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检察官审查查明,2016至2018年期间,倪某某谎称认识动迁组工作人员,以帮助低价购买拆迁安置房为名,陆续以房款、过户公证费等理由收取王女士共计86.5万元,所得钱款均被用于还债及个人消费。截至案发,仍有56.5万元未归还。
检察官认为,倪某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责。2025年11月,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倪某某提起公诉。
检察官提醒
避开“低价购房”陷阱,牢记三点:
一是不信“特殊渠道”。房屋交易有法定流程,对“内部留房”“花钱通关系”等说法务必警惕;
二是大额交易留凭证。优先选用银行转账,保存好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收条等材料;
三是理性看待“低价”。对“低于市场价”“稳赚不赔”等宣传保持清醒线上股票配资公司,切勿因贪图便宜因小失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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